【關於團購證明使用】
- 兌換有效期:2012年12月15日 至 2013年03月15日。
- 訂單成立系統將處理您的訂單,並發送憑證至您的信箱。
- 請提前10天致電預約,消費者需持列印email團購憑證到店使用(請告知將使用123團購券)。
- 訂房時間:9:00AM~9:00PM;check in時間:3:00PM;check out時間:11:00AM前。
- 兑換時間:週日至週五15:00後入住,隔日11:00前退房。
- 連假、特定假日不可兌換,國定假日或特殊節慶能否兌換需依店家致時規定,請先致電店家確認。
- 週六及國定假日入住須加價$600/房。
- 大年初一至初五不能使用。
- 預約時請說明人數,視飯店空房狀況為主。
- 店家平日定義:週日至週五,假日定義:週六及國定假日。
- 此方案為二人住宿專案,假日每房加600,若欲加人,平日 每加一名大人另加住宿費350元(含早餐),假日每加一名加400元,孩童評價日加假相同120公分以下不占床位一名免費,第二名起加價250元(令購早 餐每位60元),120公分以上視同大人)另購早餐每位90元)使用,最多加至六人(預約時請說明人數,視飯店空房狀況為主)。
- 不限本人使用,限持列印email團購證明到店使用。
- 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。
- 7日鑑賞期內或未能出團,將可轉成購物金。
- 憑證過期可轉購物金或退款,若已使用部分恕只接受轉為購物金。